河南内乡: 执行法官动真格 听到拘留把款还
来源:检察风云|发布时间:2019/5/29|点击:12414
摘要: 本网讯(崔兵 杨硕 通讯员 张铎 内乡报道)5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网讯(崔兵 杨硕 通讯员 张铎 内乡报道)5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杨某鑫与郑某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某鑫诉至内乡法院。经审理,内乡法院判决被告郑某向原告杨某鑫支付相应的欠款及利息1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某鑫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郑某进行财产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经查询,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郑某住所查找,均未发现其踪迹。最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强调了其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讲解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个人的影响,可被执行人郑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经了解,郑某爱好钓鱼,承办法官便在县城、乡镇各钓鱼场地走访,并锁定一处郑某和朋友一块常去的某乡镇鱼塘“守株待兔”。皇天不负有心人,经多次蹲点守候,承办法官终于发现郑某的踪迹,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该院执行局,郑某态度依然消极,声称“自己已经穷的叮当响”。鉴于郑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慑于法律的威严,郑某顿时慌了手脚,态度瞬间发生变化,提出可以马上偿还申请人杨某鑫的债务,于是赶紧让家人送来执行款。至此,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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