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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送到家门口的执行款

来源:检察风云|发布时间:2019/4/30|点击:19008
摘要:本网讯(记者 杨硕 崔兵 通讯员 屈熙尧 综合报道)4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驱车30余公里,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家中,将第一笔执行款8万元送到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孙某手中,孙某接过执行款感动的热泪盈眶,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
    本网讯(记者 杨硕 崔兵 通讯员 屈熙尧 综合报道)4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驱车30余公里,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家中,将第一笔执行款8万元送到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孙某手中,孙某接过执行款感动的热泪盈眶,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

    2016年刘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赔孙某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孙某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得知孙某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轮椅行动这一状况后,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告知其孙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和这笔钱对孙某的重要性,同时也向其耐心释法,讲述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找到执行法官和孙某,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愿意分期履行法律义务。

    4月29日,刘某如约出现在法院,并带来了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执行款。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孙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一行驱车来到30余公里外的王某家中,为其送上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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