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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打击诬告陷害 为举报失实澄清正名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4/19|点击:25280
摘要:

为规范信访举报秩序,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4月15日,漯河市纪委监委制定《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核查处理办法(试行)》《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反馈实施办法(试行)》。

《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核查处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故意捏造事实,意图使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认定为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对诬告陷害者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不当利益,予以取消、撤销、收缴或宣布无效,同时,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金融、公务员管理等部门建立社会诚信共享联动机制,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共同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合力。《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反馈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正名的内涵、坚持原则、适用情形、采取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更多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下“定心丸”。

“两个办法的制定,表明了我市对查处诬告陷害类行为的坚决态度,我们要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同时也给不怀好意、恶意中伤者敲响警钟,刹住歪风邪气,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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