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作为确保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筑牢案件审理的质量防线,力争让所办案件都成“铁案”。今年,省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理室将严把案件质量关作为工作的重点,从四个关口保障案件质量。
一是严把程序关。重点审核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对每一道程序、每一份材料,都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对于程序上有瑕疵、手续不齐全的案件一律要求办案部门补充完善,否则不予受理。
二是严把证据关。注重对案件证据逐一鉴别审核,做好阅卷笔录,与每一个被审查调查人员进行审理谈话,全面客观的了解案情,对证据不足或证据间存在矛盾的案件,要求办案部门及时补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环节,审理室本着对案件负责,对被审查调查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并充分与办案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存在分歧的,详细陈述理由,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使每个案件都能定性准确,量纪适当。
四是严把执行关。作出处分决定后,及时向被处分人和相关单位送达、宣告,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回访,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