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安局在“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保护碧水蓝天,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12月26日上午,桐柏公安大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石佛寺村居民朱某因建新房在自己家门口燃放爆竹以示庆贺,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违规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朱某的行为,违反了南阳市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桐柏警方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500元之行政处罚。
当天中午,黄庄村居民李某因乔迁新居,在自己门口违规燃放爆竹,被巡逻民警现场查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桐柏警方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500元之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实减少环境污染,保障辖区的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并敢于对周围发生的违反禁燃禁放禁售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燃放、销售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在岁末年初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魏健 组稿: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