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魏健 杨坤 河南新野报道)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新野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扛稳抓实公益诉讼责任,坚持三个并重,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奋力当好南阳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通过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后全部得到及时纠正;移送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并被市中级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办案,监督有关部门取缔采砂场点50余家,治理修复河道3条,整改环境污染企业6家,搬迁河滩养殖场11家,关停非法化工厂生产线1条。
一、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着力解决公益诉讼理念定位不准问题。树牢服务理念,把握工作定位,坚持多赢双赢共赢指导思想,针对少数干警对公益诉讼工作认识不到位、理念定位不准问题,多渠道深化学习、加强引导,教育干警摒弃“监督高人一人”、孤立办案、“公益诉讼是找麻烦”等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多赢双赢共赢指导理念上来,引导干警不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更要把与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出发点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措施和切入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不做表面文章、不给政府添乱,不给群众找麻烦的“三不”观念,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群众反映强烈、政府关注的重点开展工作,切实通过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好职责,用法律手段帮助政府解决突出问题,当好政府的“法治参谋”。2017年,我院在开展白河生态环境专项调查中,针对白河滩湿地公园上游“航运村”河岸垃圾堆积等问题,向县委写出专题报告,并通过诉前程序向环保、城管、住建、交通、航运局等部门发放检察建议6份,共督促清理河岸垃圾千余方,对存在隐患采取应急措施予以消除,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共识,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好评。
二、坚持发动与联动并重,着力解决公益诉讼影响力不佳问题。针对公益诉讼是新增职能、社会知晓面低、影响力不高、线索发现渠道也相对单一的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发动群众,联动部门,有效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建立“一平台三机制”,一平台即民行之窗微信公众号平台,三机制即:一是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媒体记者中聘请21名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首批公益诉讼观察员,拓宽检察机关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二是巡回走访机制。利用世界环境日、举报宣传周、“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日、“扶贫工作日”等重要节点,深入乡镇巡回走访,广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新职能。三是内外协作联动机制。成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组,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合力开展深入调查;建立外部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与行政执法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执法监督,及时收集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先后组织召开了“打击非法采砂座谈会”“白河滩湿地公园污染治理座谈会”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联席会”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进会。与县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食药局等30多个部门会商交流,达成共识。坚持每案与相关部门沟通,重要案件环节取证等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加强现场释法说理,增进社会认知度,扩大影响力。

三、坚持办案与修复并重,着力解决公益诉讼效果不实问题。针对以往办案与生态修复两张皮、实际效果不佳问题,我们既注重办理案件,更注重生态修复,既注重刚性建议,更注重综合施策,通过办案促使问题解决,通过综合施策和生态修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如今年3月,根据高检院、省院通知,对全县英烈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开展专项调查,经过深入县乡村三级全面摸排,发现县烈士陵园和王庄、溧河、樊集、施庵等乡村共6处英烈纪念物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土地权属不明、房舍挪用或损坏、设施配置不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三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办法,使所有问题迅速及时得到了整改。2018年7月,新野县院在履职中发现,黄太岗园艺场土地承租人华某非法采挖林地下砂石7万余方,致使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线索,按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市检察院立案的同时,积极启动土地修复工作,经过市县两级院深入调查勘察、聘请专家评估、制定修复方案,于7月16日启动复垦。9月5日该案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当庭判决支持诉讼,修复工作顺利进行,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