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在“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中,强化对辖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力度,不断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12月26日中午,大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上河村居民田某因自己的房屋装修完毕,在自己门口违规燃放爆竹以示喜庆,被巡逻民警现场查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桐柏警方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500元之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12月29日晚上,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李沟村居民李某因年幼的儿子想看“放鞭炮”,就在自己家门口燃放爆竹,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违规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南阳市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桐柏警方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500元之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要移风易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坚持从我做起。真诚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践行倡议,爱护环境,倡扬新风,为富美桐柏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编辑:茂瘐 组稿:张宏伟 审核:姚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