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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沈丘县公安局李彦华同志光荣当选县第十三次 党代会代表

来源:检察风云河南|发布时间:2021/8/6|点击:12188
摘要:8月4日上午,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党委召开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大会,县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彦华同志光荣当选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洪涛及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民警共计70人参加选举大会。

8月4日上午,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党委召开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大会,县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彦华同志光荣当选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洪涛及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民警共计70人参加选举大会。

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米文奇主持。

李彦华,沈丘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长,参加工作20年以来,立足刑侦、打黑岗位,常年奔波在打防刑事犯罪第一线,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曾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河南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经过各党支部的酝酿、推荐,县直工委的全面考察及公示后,县局第七选区推选出李彦华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会上,选区负责人局党委委员、政办室主任黄长春同志对李彦华等6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作了情况介绍,并宣读了本次大会选举办法。米文奇同志宣布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全体与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

按照选举程序,何洪涛等全体与会党员同志认真填写选票,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投出了庄严又宝贵的一票。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李彦华等5名同志高票通过,成功当选为县直单位第七选区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本次选举公开透明,民主氛围浓厚,会议秩序井然,选举取得圆满成功。作为公安系统党代表,李彦华同志表示:将牢记公安使命,不忘从警初心,在党代会上切实履职担责。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忠诚履职、勇挑重担,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魏健 组稿:周玉庆 通讯员:黄长春 郭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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