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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民委会举办“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研讨会

来源:检察风云|发布时间:2021/3/11|点击:12555
摘要:2015年11月1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虚假诉讼罪。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虚假诉讼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对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特征认识不清、对某些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不够深入等情况,导致部分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一致,甚至与《解释》的规定内容存在偏差。更有甚者造成司法人员、律师陷入虚假诉

近年来虚假诉讼问题日渐引起各界关注,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为打击犯罪,2015年11月1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虚假诉讼罪。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虚假诉讼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对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特征认识不清、对某些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不够深入等情况,导致部分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一致,甚至与《解释》的规定内容存在偏差。更有甚者造成司法人员、律师陷入虚假诉讼的泥潭。

河南省法学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民委会举办“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研讨会

       2021年3月起全国政法队伍由下而上掀起一场浩荡的教育大整顿活动,旨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因虚假诉讼案件涉及到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确保正确适用本罪,规避执业风险,2021年3月6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了“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问题研讨会”。河南省政法人员、律师等200余人到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河南省法学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民委会举办“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研讨会

    研讨会由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姚艳秋和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桂萍主持。会议首先由河南省律协副秘书长、直属分会副会长胡剑南致辞。胡剑南副秘书长从虚假诉讼案件的现状出发,结合社会及时代背景,指出亟待解决虚假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实务操作规范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对此进行有益的探索。

河南省法学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民委会举办“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研讨会

  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张鹏庭长首先作主题发言,题目是《打击不诚信诉讼,我们在路上》。张鹏庭长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不诚信诉讼的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具有多年的实务审判经验,其结合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不诚信诉讼案例,列举了不诚信诉讼的表现形式,例如伪证类、拖延诉讼类、虚假诉讼类、滥用管辖权异议类等。针对实践中如何甄别与规制上述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问题,张鹏庭长分别给出了非常具体的建议,张庭长坦称,希望多以这种形式和法学界特别是律师沟通交流,打造职业共同体,共同打击不诚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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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科连晓琳科长作《公安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要求和审查重点》主题发言。连科长长期深耕在执法一线,具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连科长先是以公安办案大数据分析为依据,介绍了虚假诉讼案件受理及后续处理的基本情况,指出虚假诉讼案件总体呈现立案率高、批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率低等特点。接下来,连科长充分贯彻政法队伍整顿的指导思想,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大胆揭露办理虚假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办案人员违法办案,多种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跨地区介入经济纠纷;办案机关立而不侦、不履行职责等不当行为。最后连科长还从虚假诉讼办案逐步规范的过程、办理的程序要求、办理的审查重点以及与其他罪名竞合的处理等几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报告内容具有非常强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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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作《虚假诉讼罪争议问题》主题发言。王教授作为高校法学学者重点从学理角度剖析了虚假诉讼罪的特点。王立志教授指出由于虚假诉讼罪立法仓促,罪状设置模糊,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导致办案机关执法混乱,案件大量出现,因此建议对虚假诉讼罪的成立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缩减。同时,王教授针对本罪的停止形态及律师辩护技巧问题也做了有趣的分享。


在研讨互动环节,张虹律师、王彦召律师分别以自己承办的案例为例,分析虚假诉讼带来的危害,向大家讲述参与虚假诉讼案件代理的真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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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赵永纯教授(特聘)进行了精彩的点评。赵永纯教授从当年审理案件时经历过的一个虚假诉讼案件讲起,讲述了这些年虚假诉讼案件演变及惩处力度的变化过程。赵教授指出目前虚假诉讼表现形式多样,司法人员和律师要警惕执业风险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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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德法教授做总结发言。刘德法教授称政法队伍整顿活动暴露了一大批虚假诉讼案件,律师被卷入其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醒广大律师要注意识别风险,建立诚信的诉讼秩序,并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推进诚信司法,营造良好的政法环境。

河南省法学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民委会举办“虚假诉讼案件法律实务”研讨会

  在全国政法系统内部作风整顿的大背景下,本次研讨会是一场及时雨,偌大的会场座无虚席,甚至连走廊、夹道都是听众,学习热情非常高涨。会议从司法机关、侦查机关、学者、律师等多方面的角度对虚假诉讼的特点及应对方式进行了细致的研判,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及实用性,尤其有利于司法人员和律师对执业风险的识别,提高诚信诉讼的执业理念。
          编辑:魏健 组稿:张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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