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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未开学预收费用退 惠民、利民、得民心应获赞

来源:检察风云河南检察专刊|发布时间:2020/4/14|点击:12089
摘要: 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等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
       《检察风云》河南检察专刊讯(记者 魏健 张学亮)转正义之声网总编李海朝的文章: 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等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在通知中针对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住宿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精神,深得民心,为抗击疫情带来了动力,为困难家庭带来了福音。这充分说明了教育部门自始至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面对疫情困难的时候自己做到了勇于担当,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抗击疫情中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抗击疫情增添活力、动力,为困难家庭送来福音,让无数家庭减轻负担而做出了惠民、利民、得民心的举措,也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是网民我点赞,你点赞了吗?我在等你为教育部门英明决策而点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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