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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龙安区检察院依法从快办理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件

来源:安阳检察|发布时间:2020/2/26|点击:12235
摘要:2020年2月5日10时许,李某某未佩戴口罩,不听小区门卫劝阻,强行出门,在随后返回小区时,被乡政府委派负责该小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拦住,劝说其要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佩戴口罩。李某某不听劝阻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攻击、追逐防疫人员,造成了恶劣影响。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立案侦查。
       《检察风云》河南检察专刊讯(记者 魏健 河南安阳报道)2020年2月5日10时许,李某某未佩戴口罩,不听小区门卫劝阻,强行出门,在随后返回小区时,被乡政府委派负责该小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拦住,劝说其要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佩戴口罩。李某某不听劝阻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攻击、追逐防疫人员,造成了恶劣影响。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立案侦查。
         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的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采取刑拘直诉的方式快速办理案件。
         2月19日,该案移送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员额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平台,当天“隔空”完成对李某某的权利义务告知、讯问、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同时李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远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2月20日上午,该案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龙安区人民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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