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云》河南检察专刊讯(编辑 杨坤 供稿 王建华 郝玉东 河南商丘报道)2月21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通过网络联线、全程录像、视频参与、远程摇号的方式,现场抽取鉴定机构,使一起房屋置换纠纷案的司法鉴定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抽取司法鉴定机构的过程表示满意。
当前,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如何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使审判执行案件继续进行,是人民法院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梁园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当日,经过认真准备,建立微信联络群,邀请申请人、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加入其中,通过群信息事先向告知司法鉴定机构的代号,对摇号机器进行检查等,上午10时整,摇号抽取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正式开始。
在本案涉及的房屋置换纠纷中,原告王某与被告钟某2017年间签订了房屋转换协议,用一套300平方米的楼房,置换被告二套住房。但在房屋建好后,被告一直没有将二套交付给原告,时间已长达30余个月,为此形成纠纷。案件立案后,为确定房屋的租金价格,原告提出司法鉴定申请。
在准备选取司法鉴定机构时,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几方当事人无法当面参与摇号抽取鉴定机构。为保障审理工作正常进行,经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线上联系,双方同意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现场摇号抽取决定司法鉴定机构。
摇号现场,工作人员首先查明参与人身份,公布司法鉴定机构代码,现场检查摇号设备,全程直播摇号过程,并当场宣布了摇号结果。随后,通过视频请双方参与人对摇号产生的6号主鉴定机构和3号备选鉴定机构的情况进行确认。
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的活动全程公开透明,参与人随即对选取的结果进行了确认回复。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将尽快通知司法鉴定机构展开工作,及时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科学依据。并且将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使审判执行工作不因疫情而中断。